关于贯彻执行《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(试行)》的通知
作者:原创 信息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2-01-20 浏览次数:1405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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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贯彻执行《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(试行)》的通知
本院管理人名册在册中介机构及个人管理人:
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已于2021年12月9日印发了关于发布《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(试行)》的通知,请各管理人认真学习,并结合管理人工作实践参照该指引履行职责。参照履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向本院反馈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(试行)
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
2021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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